发布时间:2022-07-25 07:45 已有: 人阅读
记者张晓云 7月22日,银保监会官网披露的罚单显示,浦发银行武汉分行因部分流动资金贷款流入房地产、贷后管理不尽职等17项违法违规事实,被湖北银保监局罚款785万元,8名相关责任人也受到行政处罚。 总体来看,该行的17项违法违规可归纳为5大问题:信贷资金被挪用的问题;项目融资有关问题;资金回流问题;贷款核销问题;集团统一授信问题。 具体来看,浦发银行武汉分行的主要违规包括: 一、未严格执行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; 二、违规向资本金比例不足的固定资产项目提供融资,且贷款资金被挪用; 三、贷款三查不尽职,部分流动资金贷款流入房地产; 四、通过自营投资业务违规提供项目融资,部分业务投后管理不尽职; 五、通过设立信托计划违规新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; 六、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; 七、贸易背景审核不尽职,贴现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; 八、贷后管理不尽职,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; 九、贷后管理不尽职,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本行账户; 十、贷后管理不尽职,流动资金贷款用于置换项目贷款; 十一、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资金回流至出票人; 十二、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来源于贷款资金; 十三、违规审批发放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的流动资金贷款,且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股东; 十四、未对集团客户进行统一授信; 十五、开展黄金租赁业务不审慎形成不良且核销不规范; 十六、贷款三查不尽职,导致贷款形成损失核销; 十七、违规开展基金代付业务。 与此同时,湖北银保监局还对责任人任文杰、李显辉、苏青分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;对责任人贾春风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;对责任人殷俊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;对责任人翟艳红、刘为超、喻明分别予以警告。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22年7月12日。 |